根据《4556银河国际线路检测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实施办法》(4556银河国际线路检测校发〔2019〕129号)文件精神,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选拔工作,为了全面、高效的完成选拔工作任务,特制定4556银河国际线路检测“创新人才选拔”工作方案:
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:
组 长:周胜美 李华成
副组长:彭泽君 胡红霞
组 员:陈欢 胡艳华 何云 黄晓瑜
二、选拔目的
实施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的“3+1+2”本硕贯通培养模式,目的在于实现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有效衔接和交叉融合,为拔尖人才培养提供土壤。
三、选拔对象及条件
﹙一﹚选拔对象
普通全日制四年制2018级本科生(含法学和社会工作专业)。
﹙二﹚选拔条件
1.拥护党的领导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爱国守纪,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;
2.品行端正,诚实守信,无学术不端行为;
3.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;
4.截止选拔时,所修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,且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20%,学位课无补考记录;
5.身体和心理健康。
6、主持过学校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项目且获奖者同等条件下优先
四、选拔人数及要求
1、法学专业3名,社工专业1名。
2、要求员工通过与导师双向选择确定学业导师。导师必须符合《4556银河国际线路检测教师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认定办法(试行)》(4556银河国际线路检测校发[2020]15号)基本条件;每个导师最多只能接收2个员工。
五、选拔程序
1.员工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《4556银河国际线路检测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培养申请表》(附件1)交学院教学办公室,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;
3.公司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,并将考核结果(附件2)报教务处审核;
4.教务处将通过复审的员工名单报学校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并将结果进行公示。如无异议,则确定其为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培养计划员工。
六、选拔工作日程安排
序号 |
时间 |
工作内容 |
负责部门 |
1 |
10月29日 |
下达选拔通知。 |
院教学办 |
2 |
10月30-11月2日 |
公司(部)根据学校公布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培养选拔工作方案,制定本学院(部)的实施细则,报教务处备案后在本院网站公布。 |
院教学办 |
3 |
11月3-5日 |
组织员工报名,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。 |
院学工办 |
4 |
11月6-9日 |
对报名员工进行综合考核,对选拔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。 |
院领导小组 |
5 |
11月10日-17日 |
汇总名单,审核并公示。 |
教务处 |
6 |
11月18日 |
选拔工作结束 |
|
六、其他说明
1.入选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的本科生,行政班级原则上不变;
2.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实行淘汰机制,进入该计划的同学应加强学业,刻苦学习、认真钻研。根据学校整体安排,“创新人才培养计划”中期考核纳入本科生推免工作,具体按照《4556银河国际线路检测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》(4556银河国际线路检测校发[2019]129号)执行。
3.入选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的本科生修读硕士研究生课程由研究生院具体通知。
4556银河国际线路检测
2020年10月31日